瑞士签证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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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签证编号:QZ727
- 签证类型:1500
- 预计工作日:15
- 最多停留:90
- 有效期:90
受理范围:全国
个人身份证明
- 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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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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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是旧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2. 如果是新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
- 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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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家户口本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且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请清晰的复印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不可缺页或断页。
注意: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 结婚证
- 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丢失,请提供结婚证件丢失说明(派出所或街道开具)
- 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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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资产证明
- 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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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2、存款证明的有效期需冻结到团队回国之后3个月
3、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4、如果提供配偶财产,而户口本又无法体现其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如丢失,请提供结婚证明)
5、国际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每日50欧元)
工作证明
- 菲律宾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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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并加盖公司红章
-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职位、收入、入职时间、旅游具体起止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单位名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
- 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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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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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段的酒店及真实机票、境外救援保险原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发票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如果是外领区的客人,但长期工作地是在北京领区,可以在北京申请签证,需要提供有效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复印件
学生及儿童
- 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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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儿童如果父母一同旅游,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出生证明
- 公证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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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上的学生
1.与父母同行,或与父母中任一方同行,需提供:
A. 户口本能体现三方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任何公证书
B. 户口本不能体现三方亲属关系的,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2.单独成行,使用父或母的银行存款证明,需提供:
A. 父母双方的工作单位证明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单位信纸打印,内容包括父母的工作职位及收入证明
B.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3.单独成行,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证明,需提供:
A. 父母双方的工作单位证明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单位信纸打印,内容包括父母的工作职位及收入证明
B. 建议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18岁以下的学生
1.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
如果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能清楚表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则不用提供公证书;反之,则需要提供全家亲属关系公证书 (中英文对照)
2.与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⑴ 15-18岁 如果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能清楚表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则不用提供全家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提供不能同行的父亲或母亲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⑵ 15岁以下的:
A. 全家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 (中英文对照)
B. 不能同行的父亲或母亲要出具委托公证书 (不需要认证)
3.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同行,需提供:
⑴ 15-18岁 如果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能清楚表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则不用提供全家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提供不能同行的父母亲双方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必须做双认证)
⑵15岁以下的:
A. 全家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 (中英文对照)
B. 父母双方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必须做双认证)
4.对于单独成行者,使馆不予受理
- 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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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18岁以下,可直接提供父母财产或本人名下财产(存款证明,房产,车产等)
2.如18岁以上,可提供本人名下财产或提供父母财产,户口本如不能体现和父母的亲属关系的,需提供三方亲属公证或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如果旅行费用是由父母亲支付,请提供父母单位的在职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有正确的英文译文,不可手写
4.存款证明的有效期需冻结到团队回国之后2个月
5.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 学校准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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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的证明原件
2.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具体的旅游起止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等,并注明申请人将按时回国,以及遵守国外法律
3.如果18岁以上学生单独出行或与非直系亲属出行,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4.若申请人是毕业生,暂无工作请提供学校的毕业证复印件;若申请人处于升学期间,请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述这两种情况还需提供父母亲单位的在职证明,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老人
- 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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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为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2.如申请人目前正处于退休证办理中,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办理证明,其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如申请人是外领区签发的护照,但居住在北京,请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
- 其他补充材料
- 欧洲段的酒店及真实机票、境外救援保险原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发票
其它
- 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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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提供街道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要求:
1.使用街道或物业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红章
2.街道或物业负责人的签字,职务和电话
其他补充材料
1.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要提供出资人(一般是指配偶或父母)的在职证明 (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列明出资人与申请人的关系,出资人的职务,薪水,以及承担申请人此次的出行费用),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并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 其他补充材料
- 欧洲段的酒店及真实机票、境外救援保险原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发票
受理时间
捷克使馆签证受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周五不算工作日
签证注意事项
约签: 捷克不需要约签
面试: 必须由本人递交申请材料面试